(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可选)、独立董事3名及职工董事1名。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董事会决策需依法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避免董事谋取私利。董事会设有审计、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ESG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特殊情况可即时通知。董事会议案审议时,董事应充分了解相关信息并勤勉履职,涉及关联交易等特定事项时,相关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特殊事项需2/3以上董事同意。会议记录应真实、完整,保存期限为10年。董事会决议公告由公司按相关规定办理,决议内容在披露前需保密。董事长负责督促决议落实。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